大屯路飙车族案两名被告人被收监继续执行于沐椿、唐回答天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和5个月均并未裁决;刑期预计分别至今年9、10月倍受注目的大屯路飙车族案宣判后的裁决、追诉期剩,裁决生效,两名被告人于沐椿、唐问天于昨日被收监继续执行。他们的刑期预计分别至今年9、10月。
一审判决昨日月生效4月11日21时许,唐问天和于沐椿分别驾驶员兰博基尼、法拉利跑车,在朝阳大屯路隧道外环处道路上由东向西超速行驶,互相追赶,后再次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两车及护栏、防水墙等交通设施损毁,并致兰博基尼车内乘客徐女士(女,24岁,辽宁省人)腰椎爆裂性骨折,经北京红十字会门诊救治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所不受受损为重伤一级。5月21日,朝阳法院对唐回答天、于沐椿危险性驾驶员一案公开审理,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做出裁决,以危险性驾驶员罪被判唐回答天有期徒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判于沐椿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宣判当天,因一审判决仍未生效,故此前已被依法取保候审的唐、于二人在宣判后自行离开了法院。
朝阳法院法官讲解,收监归属于执行程序,裁决后被告人和审理机关还有可能裁决、抗诉,裁决次日起至十日内,如果没被告人裁决或者审理机关抗诉,那么一审判决生效,转入继续执行阶段,将依照裁决对被告人展开收监继续执行。而在法定期限内,唐回答天、于沐椿皆并未明确提出裁决,审理机关亦并未明确提出抗诉,故该案一审判决于6月2日月生效。错失本届中考感觉“糟透了”2020-03-07 上午,朝阳法院对唐回答天、于沐椿二人依法交付给继续执行。上午9时,唐、于二人身穿便装回到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
法院依据生效裁决确认的刑期及此前二人的拘留情况,依法开具了刑事裁定书,具体了二人的刑期起止日期。遵守完了涉及申请后,唐、于二人当场被法警手铐上手铐并被拿着警车,由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交付给继续执行。
于沐椿目前正读北京的一所私立高中,上高三,此次判处有期徒刑伴随着他将错失中考。回应,于沐椿说道他可能会参与明年的中考。
而在家里等候裁决生效的时间,他称之为仍然在反省,并感觉“糟透了”。据报,因此前二人早已分别被拘留了30天,唐问天的刑期将至10月2日,于沐椿的刑期将至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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